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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功能
方便群众直接向州局领导反映涉及州内公安工作的问题,对更好地开展公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。 二、流程 州公安局由专人负责,每天定时接收、登记、回复,重要来信及时摘报、专报州局领导,并根据领导的批示要求,交办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办理,其他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。 三、注意事项 1、反映范围:州内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工作意见、建议。 2、反映的内容必须属实,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 3、所填写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务必真实,否则不予回复。 4、需要公安机关立即处警的警情,请拨打110报警电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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